贾双双,马秀峰
(曲阜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山东日照276826)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视听障碍;信息无障碍服务
摘要:互联网时代,作为弱势群体的视听残疾人在信息获取和利用方面变得日益艰难,信息无障碍服务成为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文章从公共图书馆在信息时代服务的背景和职能入手,着重讨论公共图书馆信息无障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旨在引起社会关注,保障弱势群体共享社会信息的权利。
中图分类号:G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6)08-0009-03
收稿日期:2016-07-02
作者简介:贾双双(1989—),曲阜师范大学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马秀峰(1963—),曲阜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教授。
本文系201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知识共享策略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2CTQJ05。
伴随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全面推进,中国互联网行业突飞猛进。然而,由于个人和社会的多方面原因,弱势群体在互联网时代的“自卑感”“被社会抛弃”“被边缘化”的压力有增无减,共享信息科技仍然难以实现。目前我国的残障人士约有8,502万人,老年人约有2.4亿人,自2013年以来,每年都有大量关于弱势群体的提案。2016年3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737号提案为“关于让弱势群体共享信息科技快速发展红利的提案”。由此可见,我国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生存利益。公共图书馆作为免费为社会公众开放的文化教育基地,在信息无障碍服务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以视障者、听障者为例,探究公共图书馆在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服务方面的进展是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1公共图书馆信息无障碍服务的背景
互联网时代,公共图书馆服务经历着由物理环境无障碍到信息服务无障碍的转变。所谓信息无障碍,是指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利用信息。20世纪90年代,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关注信息无障碍建设。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更以“心之都”的无障碍城市建设成为无障碍建设的典范。从国内来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进入主动服务阶段,1988年上海残疾人协会成立,为残疾人士提供上门服务[1]。1994年《残疾人教育条例》、2008年《残疾人保障法》的颁布和盲人图书馆、有声数字图书馆的建立,都有力地推动了无差别信息服务的进程。
2公共图书馆在信息无障碍服务中的关键职能
2.1提供“以人为本”的信息服务
图书馆是公共阅读服务的最佳场所,应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2]。公共图书馆的信息无障碍服务可以为缺乏文本阅读条件的普通读者服务,也可以为缺乏文本阅读能力的视听残疾人提供盲人阅览室、有声读物、电子刊物等。公共图书馆承担着“全民阅读、构建阅读社会”的目标责任,应为公民终身学习营造良好环境,特别是对视听障碍人士的关注,将为数字鸿沟的缓解起到关键作用[3]
。
2.2挖掘视听障碍人士的信息需求
互联网时代,平衡社会信息获取和利用,是公共图书馆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4]。然而,从个人原因分析,身体缺陷、自卑心理、知识和经济匮乏等限制了视听障碍人士的学习热情;从社会原因分析,整个社会存在弱势群体的歧视现象,文化水平与网络信息覆盖不均衡。公共图书馆信息无障碍服务的全面开展,将有助于深度挖掘特殊人群在物质与精神等方面的需求,真正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3公共图书馆在信息无障碍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3.1起步较晚,观念落后
当前,图书馆界在残疾人群体服务领域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方位较窄,研究内容不够深入[5]。残疾人无障碍数字阅读需求变得急切而艰难,基础设施不到位,信息网络受限等实际问题层出不穷[6]。国内对视听障碍人士阅读服务的重视程度不足,专业出版盲文图书、期刊的出版社也只有中国盲文出版社一家,全面的信息无障碍服务并未完全启动[7]。
3.2基础设施不均衡,馆藏资源不丰富
从覆盖面来说,公共图书馆在农村普及率仅为5.9%,覆盖不均衡;从基础设备来说,国内大部分公共图书馆对视听残疾人的关注仅停留在照顾阶段,诸如“绿色通道”“盲人标志”“盲人感应门”等无障碍设施和助听器、盲人阅览室、有声读物等辅助性设备不足,利用率很低[8]。